最新交易公告
关于在黄金、铜和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4-04-10 17:10:21
尊敬的投资者:
接上期所和能源中心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在黄金、铜和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黄金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800手。在铜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2000手。在原油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32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