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易公告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交易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一、接交易所通知,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休市。4月7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自4月2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公司加收不变):
上期所
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10%;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大商所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10%;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7%和8%;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5%和6%。
郑商所
白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菜籽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能源所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12%;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11%。
其他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4月7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如下(公司加收不变):
上期所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8%。
大商所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恢复至7%和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维持本次假期水平不变。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等18个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与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郑商所
菜籽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在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保证金、涨跌停板比例调整和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看各交易所公告:
上期所:
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6658.html
大商所: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12363/index.html
郑商所: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0/03/1584384522115144.htm
能源中心:
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6659.html
表:2020年清明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注:其他各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